民團籲脫鉤代理孕母議題 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

2024-02-22 13:23:57   5599

衛生福利部著手修正人工生殖法,涉及同性伴侶、代理孕母、單身人工生殖合法等。台灣女人連線等27個民間團體21日發布聯合聲明,呼籲代理孕母議題應和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將婚及育脫鉤,讓不論是單身或同婚者,都可以使用這項技術,保障女性生育自主。

綜合報導,衛生福利部著手修正人工生殖法,涉及同性伴侶、代理孕母、單身人工生殖合法等。台灣女人連線等27個民間團體21日發布聯合聲明,呼籲代理孕母議題應和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將「婚」及「育」脫鉤,讓不論是單身或同婚者,都可以使用這項技術,保障女性生育自主。

衛福部今年起將以人工生殖法修法為優先事項之一,修正草案將朝4面向研擬,包含准許單身女性使用、開放同性適用、解套代理孕母禁令,以及保障兒童最佳權利,各界贊成、反對聲浪皆有,27日將舉行首場公聽會,讓各方表達立場。

婦女救援基金會網站消息,《人工生殖法》目前規定僅有不孕夫妻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隨著同婚合法等社會文化改變,衛福部著手準備修法,但其中涉及「代理孕母」,引起諸多討論。更隨著新國會的開議,陸續有立委對此提出看法,可能列為立院優先處理法案。

經過台灣女人連線的串連,包含婦女、性別、社福、勞工、醫事專業等近30個團體提出共同聲明,呼籲政府讓想生育的女性,不論其婚姻狀況都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而對於代理孕母,因為意見不一,缺乏共識,還需要進行更多的社會溝通與意見蒐集,以確定是否要形成政策。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強調,《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的管理,「代理孕母」則是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更與現行多項法律有所扞格,兩者有完全不同的面向及層次,放在一起修法並不適合。

婦女救援基金會杜瑛秋執行長表示,女性應有決定自己是否生育的權利,不應以結婚與否或婚姻對象的性別有所區分。彭婉如基金會林綠紅副執行長指出,《人工生殖法》立法當下將「婚」與「育」綁在一起,但時代變遷,婚育脫鉤是趨勢,應儘速開放單身與同婚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若將「代理孕母」包裹討論會拖延修法進度。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陳玫儀秘書長亦表示,《人工生殖法》的立法意旨是為解決已婚夫妻的不孕症,至今已無法滿足多元家庭的孕產權利,修法刻不容緩。

彩虹平權大平台翁鈺清主任說明,因為同婚通過與權益的保障,同志族群開始能想像並規劃在自己生長的土地上孕育有下一代,且台灣社會對女同志生育的支持也越來越高。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李欣專員更直指,開放女同志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對於現今的法規與醫療技術幾乎沒有任何挑戰,這樣的排除既不平等且荒謬。婦女新知基金會覃玉蓉秘書長則表示,人工生殖技術停留在異性戀婚姻的框架下,是很明顯的單身歧視,開放人工生殖技術給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很早就有共識,但政府一直沒有啟動修法。對單親家庭子女的擔心在國內外研究上都沒有看到,比較重要的是政府怎麼看待多元家庭的型態,並保障其相關權益。

黃淑英理事長呼籲,人工生殖技術應落實健康平權,讓所有女性都能使用,一項安全的技術不應因為單身或同婚而被限制無法使用。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介紹
延伸閱讀

社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