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484268XD」偽鈔破案 計程車司機舉報建功

2023-02-08 1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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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計程車司機今年1月載送客人,疑似收到偽鈔,遂向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報案,警方循線瓦解印刷HR484268XD偽鈔集團;警方頒發感謝狀給楊姓計程車司機,感謝他提供線索協助破案。
綜合報導,楊姓計程車司機今年1月載送客人,疑似收到偽鈔,遂向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報案,警方循線瓦解印刷「HR484268XD」偽鈔集團;警方頒發感謝狀給楊姓計程車司機,感謝他提供線索協助破案。
據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臉書消息,本分局日前接獲熱心的計程車司機報案檢舉稱渠於載送客人時,疑似收到偽鈔,警方便據此展開調查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擴大偵辦,後續於112年1月13日憑藉著此一珍貴線索偵破面額達新台幣上億元的偽鈔案。
計程車司機至本分局報案時,向承辦員警表示當時收到該名乘客的千元大鈔時察覺有異,便善意提醒客人的鈔票疑似為偽鈔,乘客遂立即改以3枚50元硬幣代為車資,彷彿早有準備,當下便記下客人的特徵與去處並向警方檢舉報案。
虎尾分局同仁製作計程車司機警詢筆錄後,依分局長廖志明指示迅速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擴大偵辦,在檢察官施家榮的指揮下,先於112年1月7、8日至屏東、高雄地區拘提行使偽鈔之張姓與黃姓犯嫌並查扣千元偽鈔60張,進一步溯源、跨大偵辦後,最終於112年1月13日在高雄、新北、台北三地一舉破獲偽鈔集團,順利拘提朱嫌、廖嫌、洪嫌、李嫌四名犯嫌,經清點犯嫌偽造之紙鈔合計面額約新台幣1億4仟萬元,若全數流入市面,後果讓人難以想像!全案訊後依行使偽造紙幣及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等罪嫌將4名犯嫌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複訊後,於112年1月15日全數聲押獲准。
分局長廖志明與虎尾警友會辦事處主任丁晏晟得知偵破偽鈔集團的關鍵線索是楊姓司機的熱心舉報後,便邀請楊姓司機夫妻至分局聯合勤教接受分局的表揚,楊姓司機在獲頒感謝狀及檢舉獎金時,表示最近有在電視上看到偽鈔的社會新聞,自己亦從事需要收銀的工作,因此對於收到偽鈔這件事有所警覺,而且也因為很信任警察的辦事能力,所以在收到疑似偽鈔時記下對方特徵立即通報,也幸好有向警方舉報,才能及時阻止如此鉅額的偽鈔流入市面。
分局長廖志明則肯定楊姓司機的警覺心並且積極的向警方舉報,並呼籲民眾於使用貨幣時可多留意紙鈔防偽特徵,莫因疏忽讓歹徒有可乘之機,如疑似收到偽鈔時,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如有任何可疑情資亦可提供警方偵辦,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需要你我攜手合作建構治安通報網,並感謝每一位熱心公益的大、小偵探協助警方破案。
據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臉書消息,本分局日前接獲熱心的計程車司機報案檢舉稱渠於載送客人時,疑似收到偽鈔,警方便據此展開調查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擴大偵辦,後續於112年1月13日憑藉著此一珍貴線索偵破面額達新台幣上億元的偽鈔案。
計程車司機至本分局報案時,向承辦員警表示當時收到該名乘客的千元大鈔時察覺有異,便善意提醒客人的鈔票疑似為偽鈔,乘客遂立即改以3枚50元硬幣代為車資,彷彿早有準備,當下便記下客人的特徵與去處並向警方檢舉報案。
虎尾分局同仁製作計程車司機警詢筆錄後,依分局長廖志明指示迅速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擴大偵辦,在檢察官施家榮的指揮下,先於112年1月7、8日至屏東、高雄地區拘提行使偽鈔之張姓與黃姓犯嫌並查扣千元偽鈔60張,進一步溯源、跨大偵辦後,最終於112年1月13日在高雄、新北、台北三地一舉破獲偽鈔集團,順利拘提朱嫌、廖嫌、洪嫌、李嫌四名犯嫌,經清點犯嫌偽造之紙鈔合計面額約新台幣1億4仟萬元,若全數流入市面,後果讓人難以想像!全案訊後依行使偽造紙幣及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等罪嫌將4名犯嫌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複訊後,於112年1月15日全數聲押獲准。
分局長廖志明與虎尾警友會辦事處主任丁晏晟得知偵破偽鈔集團的關鍵線索是楊姓司機的熱心舉報後,便邀請楊姓司機夫妻至分局聯合勤教接受分局的表揚,楊姓司機在獲頒感謝狀及檢舉獎金時,表示最近有在電視上看到偽鈔的社會新聞,自己亦從事需要收銀的工作,因此對於收到偽鈔這件事有所警覺,而且也因為很信任警察的辦事能力,所以在收到疑似偽鈔時記下對方特徵立即通報,也幸好有向警方舉報,才能及時阻止如此鉅額的偽鈔流入市面。
分局長廖志明則肯定楊姓司機的警覺心並且積極的向警方舉報,並呼籲民眾於使用貨幣時可多留意紙鈔防偽特徵,莫因疏忽讓歹徒有可乘之機,如疑似收到偽鈔時,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如有任何可疑情資亦可提供警方偵辦,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需要你我攜手合作建構治安通報網,並感謝每一位熱心公益的大、小偵探協助警方破案。
印刷「HR484268XD」偽鈔集團破獲 查扣逾1億元假鈔6嫌收押

據雲林地方檢察署網站消息,本署檢察官施家榮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新北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組成專案小組,於民國 11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3 日及 2 月 1 日連續3 波行動溯源追查偽鈔集團,分別前往雲林縣虎尾鎮、麥寮鄉及屏東縣、高雄市新興區、大寮區、新北市板橋區、中和區、淡水區、新莊區、五股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區、內湖區、台中市西屯區等 18 處執行拘提、搜索,帶回涉嫌偽造紙幣之張男(76 年次),黃男(80 年次)、廖男(74 年次)、洪男(76年次)、李男(54 年次)及販售偽鈔之朱男(77 年次)等共 20 人到案說明,並查扣面額合計 1 億 2088 萬 2000 元之仿真偽鈔、偽鈔之設計圖檔、交易之對話紀錄等證物,檢察官複訊後認廖男、洪男、李男均涉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 條第 1 項之偽造紙幣、刑法第 195 條第 1 項之偽造通用紙幣等罪嫌疑重大,張男、黃男、朱男涉犯刑法第 196 條第 1 項之收集、交付偽造通用紙幣等罪嫌疑重大,6 人均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本署自 112 年 1 月初接獲雲林縣民眾遭偽鈔詐騙之情資後,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即指示由本署檢察官施家榮與警、調、海巡等司法警察組成專案小組,先於 112 年 1 月 7 日拘獲行使偽鈔之張男(76 年次),並循線於 112 年 1月 8 日查得其上游黃男(80 年次),分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再於 112 年 1 月13 日至高雄市新興區、大寮區等處,查得黃男之上游為販售偽鈔之朱男,復於同日循線至新北市板橋區、臺北市中正區等處,查獲朱男上游即製造偽鈔之廖男、洪男、李男等人,對朱男等 4 人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偽鈔製造源頭雖已查獲,然為避免偽鈔持續流入市面,影響經濟,過年期間專案小組仍不停歇,積極釐清偽鈔流向,於 2 月 1 日再次執行搜索,成功遏止偽鈔竄流。
偽鈔流通將導致經濟問題與貨幣信用受損,本署極為重視,自去年坊間傳出偽鈔訊息起,即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偽鈔集團,在專案小組努力不懈追查下,終於破獲上開偽鈔集團。本署檢察長張春暉特別呼籲,法律明定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 3 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 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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