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物破損無隱匿 故宮:2案查無人員疏失、1案已懲處

2022-10-28 00:00:00   4209

針對28日立法院國是論壇,委員指出「故宮打破國寶龍紋碗 高層下封口令」,故宮博物院發出聲明表示,絕無隱匿情事。

中國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今天揭發台北故宮博物院打破國寶文物竟還隱匿證據。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時特別讓台北故宮博物院院長吳密察說明,吳強調沒有隱匿都按照程序進行。但他透露,第一個案子、第二個案子我們無法確認責任的歸屬,但是第三個案子,我們可以確認責任歸屬後,就啟動懲處作業。

故宮聲明稿指出,針對委員所指「院長下令對該器物不得點交、不得紀錄,在進行修復之前,也不得做檢視報告,尤其要求相關人員封口,所有相關文件都用最高密件處理,以免留下任何證據」。故宮嚴正澄清絕無隱匿情事,相關調查進行中以密件程序處理並無不當,密件保存皆依規定辦理,並無所謂「以免留下證據」問題。

故宮表示,故宮器物處瓷器科人員整理文物時,110年2月3日、111年4月7日打開文物包裹後發現「明 弘治款 嬌黃綠彩雙龍小碗」、「清 康熙款 暗龍白裏小黃瓷碗」破損;111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時,由於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疏忽,致「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盤」掉落破損。工作人員皆隨即依程序通報至院長。

院長及副院長(111年5月19日當日代理院長)接獲3案通報後,隨即下令交由政風室進行調查有無違失及違失樣態。經政風室調查結果,110年2月3日、111年4月7日之破損查無人員疏失;111年5月19日則明確為人員操作疏失,已將全案移送考績會,懲處程序刻正進行中。

故宮表示,事件發生後,基於保全證據需要,於調查案件及修復文物期間,自無法允許一般人員或當事人任意提取、檢視、搬移3案之文物,這項作業方式亦不待院長下令。

故宮強調,這個案件3件瓷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暫行分級列為一般古物。破損瓷器目前第1件「明 弘治款 嬌黃綠彩雙龍小碗」正在修復中,第2件「清 康熙款 暗龍白裏小黃瓷碗」待修復人員處理,第3件「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盤」待懲處程序完成,責任釐清後才會進入修復程序。

陳以信指故宮打破2清明瓷器吳密察意圖隱瞞 籲行政院徹查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今天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中表示,近來接獲檢舉,一件珍藏在故宮博物院,非常珍貴從未曾對外展覽的清代文物嬌黃釉綠彩龍紋碗,已經被故宮打破,且故宮高層下令將這件國家級醜聞掩蓋,今天他要公開舉報,請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徹查此事。

根據故宮OPEN DATA專區網站資料顯示,遭打破的清弘治款嬌黃釉綠彩龍紋碗為清朝陶瓷器,高6.1公分、口徑11.6公分、底徑4.8公分,文物圖檔編號為K1B003009N000000000PAB。

陳以信講到這件爆料事件時,台北故宮院長吳密察也在官員席上,稍有抬頭看一下,並沒有特別反應。

陳以信指出,根據舉報內容,這件文物從未對外展覽,在去年二月執行文物數位典藏計劃時,將此綠彩龍紋碗移出庫房過程中,不慎將此文物摔破,事發後相關人員立即向吳密察報告,但吳卻下令對該器物不得點交、不得紀錄,在進行修復之前,也不得做檢視報告,尤其要求相關人員封口,所有相關文件都用最高密件處理,以免留下任何證據。

陳以信說,摔破國寶可能不是故意,但是隱匿就是故意,如果此事為真,這會是故宮有史以來第一次打破國寶,必須追查故宮院長吳密察的行政、政治責任。

他還說,不只這一件,故宮最近又摔破明代瓷器,比龍紋碗還要珍貴,結果故技重施,欺瞞長官、民眾,這樣的故宮院長失格。他要求,若此事屬實,蘇貞昌代表政府向人民道歉,吳密察也要下台負責。

【中評社/記者 黃筱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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