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涉頂新劣油案另判刑9年2月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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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1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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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劣油案,部分犯行判刑定讞。更一審就發回部分判刑9年2月,其中4年10月必須入監執行。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綜合報導,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劣油案,部分犯行判刑定讞。更一審就發回部分判刑9年2月,其中4年10月必須入監執行。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魏應充首次入獄是因味全混油案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2年定讞,入監服刑500多天後,2018年12月18日假釋出獄,但他後來又因頂新劣油案部分定讞,2019年底再被判4年8月定讞,隔年1月再度入監服刑,去年1月假釋出獄。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販賣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無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4年4月徒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
【圖片為中央社資料照】
魏應充首次入獄是因味全混油案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2年定讞,入監服刑500多天後,2018年12月18日假釋出獄,但他後來又因頂新劣油案部分定讞,2019年底再被判4年8月定讞,隔年1月再度入監服刑,去年1月假釋出獄。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販賣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無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4年4月徒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
【圖片為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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