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過節燒烤夯 消基會驗16件魚漿煉製品安全無虞

2021-09-03 12:45:27   1710

國人喜愛團聚燒烤過中秋,消基會2日公布,近期隨機採買16件魚漿煉製品檢測,皆未檢出過氧化氫殘留、硼酸及其鹽類,安全無虞,僅1件花枝風味丸未標示過敏原醒語,恐違反食安法。

綜合報導,國人喜愛團聚燒烤過中秋,消基會2日公布,近期隨機採買16件魚漿煉製品檢測,皆未檢出過氧化氫殘留、硼酸及其鹽類,安全無虞,僅1件花枝風味丸未標示過敏原醒語,恐違反食安法。

有鑑於國內消費者在中秋佳節喜愛舉行烤肉活動,魚丸與甜不辣會有較多的食用機會,為維護消費者健康,本會特在台北市與新北市兩個人口眾多的都會地區,再度進行市售魚漿煉製品調查測試,以提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

於2021年6~7月間,至台北市及新北市傳統市場、超市及量販店購買魚漿煉製品,其中10件為魚丸、花枝丸及6件為甜不辣,共計購得16件樣品。

本次調查16件樣品,有2件是包裝食品,為「達人上菜花枝風味丸」及「花枝風味丸」,經檢視,「達人上菜花枝風味丸」標示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花枝風味丸」則未依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標示過敏原醒語。其餘14件散裝食品,符合《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另外10件因在採樣過程中未取得發票或收據,故無法知曉其是否具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販賣業者,因此無法依現行《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判斷是否須納入標示原產地的規範。

現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包裝食品未依《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辦理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依違反同法第28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依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

給消費者的建議

1.購買魚漿產品時,建議挑選有清楚標示的產品,優先選擇有標示產地及成分者。

2.挑選時,可以留意若觸感非常Q彈或產品久煮不爛,可能是加入較多食品添加物。

3.魚肉煉製品製程中會經過調味,依「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2019年版,市售魚丸,無論是花枝丸、虱目魚丸或是旗魚丸,每百公克(約2〜3顆)鈉含量就高達450〜700毫克之間,依據衛生福利部建議,成人每日鈉總攝取量不宜超過2,400毫克(即鹽6公克),食用100克魚丸的鈉含量,約占每日鈉建議攝取量的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之間,建議需要控制鹽分攝取的消費者留意淺嚐,此外也要注意磷酸鹽,特別是腎功能不佳者,若長期攝入過量磷酸鹽恐致高血磷症、腎性骨病變等。

給政府的建議

1.建議定期抽驗市售魚漿煉製品其中魚肉含量及添加物。

2.市面散裝加工製品種類眾多,《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並未規定魚漿煉製品須標示成分,建議應研議對此類消費者經常食用的加工產品,至少應標示主成分比例,讓消費者在選購及食用時,斟酌購買及食用份量。

本次樣品標示調查結果,有1件包裝食品的標示未依《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標示醒語,業者應儘速改善。此外,測試16件魚漿煉製品中過氧化氫殘留及硼酸及其鹽類含量,均未檢出,然而應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是,加工製品在製程上,為了讓成品較美味,可能會經過較多的調味,食用時一定要注意食用量,避免食入過多的調味品及添加物。

【圖片來源:中央社(消基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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