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向AIT反萊豬 政院:不應該突襲造成國際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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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1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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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長盧秀燕16日向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酈英傑表達市民反對放寬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17日表示,兩國交流應遵守平等互惠、互信等原則,不該用突襲方式,造成國際對台灣的不信任。
綜合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16日向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酈英傑表達市民反對放寬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17日表示,兩國交流應遵守平等互惠、互信等原則,不該用突襲方式,造成國際對台灣的不信任。
台中市長盧秀燕16日當面向AIT處長酈英傑表達自治條例萊劑未檢出的標準,希望暫緩進口萊劑豬肉,引來AIT發聲明批評政治人物散布不實訊息,引發毫無根據焦慮,對所有人都沒有助益。
對此,李孟諺則回應,美國是台灣的重要盟友,兩國交流應該遵守平等互惠、事前協議和互信等原則,不應該突襲,造成國際友人對台灣的不信任。李孟諺說,台美在區域安全和經貿都有密切關係,蔡總統上任後台美關係越來越緊密,有更多合作與互相協助事項。
李孟諺並說,對於各縣市自治條例可能抵觸中央狀況,行政院已經發函各地方政府表達意見,在蒐集意見後會再做溝通與進一步處理。
台中市長盧秀燕16日當面向AIT處長酈英傑表達自治條例萊劑未檢出的標準,希望暫緩進口萊劑豬肉,引來AIT發聲明批評政治人物散布不實訊息,引發毫無根據焦慮,對所有人都沒有助益。
對此,李孟諺則回應,美國是台灣的重要盟友,兩國交流應該遵守平等互惠、事前協議和互信等原則,不應該突襲,造成國際友人對台灣的不信任。李孟諺說,台美在區域安全和經貿都有密切關係,蔡總統上任後台美關係越來越緊密,有更多合作與互相協助事項。
李孟諺並說,對於各縣市自治條例可能抵觸中央狀況,行政院已經發函各地方政府表達意見,在蒐集意見後會再做溝通與進一步處理。
行政院會通過都更條例修正草案 容積獎勵最高可達1.3倍
據行政院網站消息,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第61條、第65條修正草案,針對都更案內高樓層危險建築物,在取得多數住戶共識,並有完善安置配套的前提下,可免除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的協調程序;另也提高容積獎勵誘因,最高可達原容積的1.3倍。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改善及提升國人居住環境安全及生活品質,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即要求建構完備的都市更新制度,加速推動都更。近年來政府陸續完成「都更三法」的修正、訂定,包括都更條例、危老建築加速重建條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讓危險老舊房屋可就地迅速重建,並由國家成立專責機構,整合經費、資源。
蘇貞昌進一步表示,政府運用好的制度,導引民間專業人士;並透過住戶齊力合作,強化執行都更能量,提升建築安全、改善都市風貎,促進都市再生。在近3年來的努力下,全國危老重建案累計已核准超過1,100件,都更案累計約260件,成果較以往已有明顯成長。
蘇貞昌強調,推動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最核心的目的,是為大幅降低地震對民眾生命財產所造成的無可挽回損失。
蘇貞昌指出,目前全臺六層樓以上的高風險建物仍達3萬多件。本次修正主要是針對都更案內高樓層危險集合住宅,在已取得多數住戶重建共識,並有完善安置配套的前提下,基於維護大眾公共安全考量,簡化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的程序,並搭配提高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盼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
蘇貞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得準用建築法第81條規定程序辦理,免踐行代為拆除或遷移前之協調程序。(修正條文第57條)
二、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酌予放寬建築物容積獎勵額度上限,另增訂上開合法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之建築容積獎勵額度及上限,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認定方式、程序、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65條)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改善及提升國人居住環境安全及生活品質,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即要求建構完備的都市更新制度,加速推動都更。近年來政府陸續完成「都更三法」的修正、訂定,包括都更條例、危老建築加速重建條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讓危險老舊房屋可就地迅速重建,並由國家成立專責機構,整合經費、資源。
蘇貞昌進一步表示,政府運用好的制度,導引民間專業人士;並透過住戶齊力合作,強化執行都更能量,提升建築安全、改善都市風貎,促進都市再生。在近3年來的努力下,全國危老重建案累計已核准超過1,100件,都更案累計約260件,成果較以往已有明顯成長。
蘇貞昌強調,推動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最核心的目的,是為大幅降低地震對民眾生命財產所造成的無可挽回損失。
蘇貞昌指出,目前全臺六層樓以上的高風險建物仍達3萬多件。本次修正主要是針對都更案內高樓層危險集合住宅,在已取得多數住戶重建共識,並有完善安置配套的前提下,基於維護大眾公共安全考量,簡化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的程序,並搭配提高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盼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
蘇貞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得準用建築法第81條規定程序辦理,免踐行代為拆除或遷移前之協調程序。(修正條文第57條)
二、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物酌予放寬建築物容積獎勵額度上限,另增訂上開合法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之建築容積獎勵額度及上限,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認定方式、程序、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65條)
通姦罪違憲失效 行政院會通過刪除刑法第239條
綜合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做出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都違憲,立即失效。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通姦罪規定,以符合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並維憲政體制。
刑法第239條現行條文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此法條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刪除刑法第239條條文,和修正與第239條相關的第245條;刪除通姦罪及其告訴乃論等規定,以符合司法院解釋意旨。
另外,現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此條因刑法第239條規定經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行政院會也通過司法院函送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修正草案,刪除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
刑法第239條現行條文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此法條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刪除刑法第239條條文,和修正與第239條相關的第245條;刪除通姦罪及其告訴乃論等規定,以符合司法院解釋意旨。
另外,現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此條因刑法第239條規定經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行政院會也通過司法院函送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修正草案,刪除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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