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盛集團誆稱代操外匯 吸金逾11億千人受害

2020-10-27 17:57:11   1130

高雄金盛集團近年在高雄、台南等地,以舉辦投資說明會、海外旅遊、給付高額推薦獎金等多層次傳銷手法,對外佯稱可代客操作外匯、分紅,如推薦下線另可獲得高額獎金等,違法吸金逾新台幣11億元。檢警22日兵分多路進行搜索,逮捕13人,當場扣得現金新台幣439萬餘元,一輛大型重型機車、BMW汽車等贓證物。

高雄金盛集團近年在高雄、台南等地,以舉辦投資說明會、海外旅遊、給付高額推薦獎金等多層次傳銷手法,對外佯稱可代客操作外匯、分紅,如推薦下線另可獲得高額獎金等,違法吸金逾新台幣11億元。檢警22日兵分多路進行搜索,逮捕13人,當場扣得現金新台幣439萬餘元,一輛大型重型機車Can-Am Spyder RT Limited、BMW汽車等贓證物。

檢調偵辦金盛集團以詐稱代客操作外匯交易手法非法吸金案

至少千餘人受害 吸金金額高達 11 億 5,800 萬餘元
主嫌 4 人經羈押禁見、6 人交保


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檢察官任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金盛集團以詐稱代客操作外匯交易及運用多層次傳銷手法吸引民眾投資外匯交易非法吸金乙案,於 109 年 10月 22 日,指揮高雄市調處及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至高雄市、臺南市、臺北市及新北市共 12 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現金新臺幣 439 萬餘元、BenZ 及 BMW 汽車各 1 部、Can-Am Spyder RT Limited 重型機車 1 部、金條、金飾、名貴精品數個等物,並傳喚被告與證人共 13 人到案說明。

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王姓被告係金盛集團實際負責人,張姓被告係集團執行長兼旗下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及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符姓被告、鄭姓被告分別係集團市場總監、業務總監,渠等與集團旗下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張姓被告、集團技術總監、前、後任總經理 3 名林姓被告、業務經理王姓被告、金陽及萬陽公司董事王姓被告等人,涉嫌自 106 年 1 月間起,在高雄市、臺南市等地,以舉辦投資說明會、海外旅遊、給付高額推薦獎金等多層次傳銷手法,對外佯稱金盛集團在香港之 JSGI GLOBAL HOLDING LIMITED 公司擁有香港證監會核發可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之「金融九號牌照」,得藉由基金經理人操作外匯交易之點差獲利及經營外匯經紀商手續費獲利,投資即可取得外匯保證金交易平台「MT4交易帳戶」云云,並標榜以 3,000 美元至 30 萬美元不等為 1 單位,每月可獲得 3%至 7%不等之紅利,如有推薦下線,另可獲得高額推薦獎金、代數獎金等,另宣稱投資 10 萬美元以上者,會以每股 1.15 美元之對價贖回投資人在馬勝集團之 IGC 股票持股,以此方式公開招攬不特定民眾及大量吸收馬勝集團吸金案之投資人參加上開外匯交易投資方案。經初步清查,自 106 年 1 月間起至 107 年 10 月間止,至少 1千餘位民眾受害,違法吸金總額至少達新臺幣 11 億 5,800 萬餘元。

經檢察官任亭、許育銓、謝昀哲、郭來裕、吳韶芹、許紘彬漏夜訊問後,認被告王姓實際負責人、張姓執行長與符姓、鄭姓與 3 名林姓被告等 7 人均違反銀行法第 125 條第 1 項後段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第 29 條第 1 項經營違法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刑法第 339 條之 4 第 1 項第 2 款加重詐欺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其中王姓、張姓被告甚至持有墨西哥、奈及利亞、幾內亞比索等外國護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 23 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王姓、張姓、符姓、鄭姓等被告 4 人准予羈押禁見,3 名林姓被告認無羈押必要,當庭裁定分別以 10 萬元至 2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王姓被告(2 名)、張姓被告則分別以 5萬元至 50 萬元不等交保。其餘被告與證人均請回。

本署提醒民眾任何投資皆有風險,投資前一定要深入瞭解投資對象與標的,認清吸金詐騙手法,慎選投資理財管道,以免血本無歸。

資料來源:高雄地方檢察署 新聞發布

【圖片來源:中央社(高雄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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