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獲地下匯兌集團 逮11嫌送辦

2020-09-01 10:52:59   1031

刑事局31日宣布破獲地下匯兌集團,警方今年初接獲情資指出,有不法集團在全台多個縣市從事地下匯兌,經分析比對相關涉案匯款帳戶金流,發現從事旅行社外務的新北市吳男、台中市林男等涉案,循線拘提11嫌送辦,並查扣多項贓證物,後續將持續溯源追查。

刑事局31日宣布破獲地下匯兌集團,警方今年初接獲情資指出,有不法集團在全台多個縣市從事地下匯兌,經分析比對相關涉案匯款帳戶金流,發現從事旅行社外務的新北市吳男、台中市林男等涉案,循線拘提11嫌送辦,並查扣多項贓證物,後續將持續溯源追查。

破獲吳○○等11人地下匯兌集團

本大隊於109年初接獲情資,顯示有不法集團從事地下匯兌工作,經分析比對相關涉案匯款帳戶金流,發現吳男等人涉嫌從事中國大陸、柬埔寨及韓國等地區與我國境內資金之異地收付與換匯等地下匯兌行為。

本案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愛股檢察官指揮,經數月之蒐證後,偵知犯嫌吳○○等11人自107年起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或擔任地下匯兌集團之外務車手,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地區,向地下匯兌客戶交付及收取款項,並透過境外及境內之銀行帳戶或現金之資金操作,協助客戶將境內之新臺幣轉換成人民幣或韓幣於境外交付、匯出,或協助客戶將境外人民幣或韓幣轉換成新臺幣並於境內支付,經手金額高達新臺幣2億元左右,其行為實涉有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規定。

案經蒐證完備後,於109年7月29日由檢察官指揮本局偵查第七大隊,並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等多個單位,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地同步拘提吳嫌等11人到案,並查扣新臺幣現金100萬元、手機8支、匯兌紀錄單據等贓證物,並於偵詢後將吳男等11人以涉嫌銀行法等罪嫌,先行解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本次破獲該地下匯兌集團,除有效阻斷不法分子之銷贓及洗錢管道,亦防止可疑之境外資金流入我國影響金融秩序或從事不法活動,本局在此呼籲民眾進行跨境匯款應尋正當合法之管道才有保障,不可貪圖一時之便或為節省手續費及匯差而委託地下匯兌辦理交易,稍有不慎恐血本無歸。

資料來源:刑事局 破案快訊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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