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非罪犯無「除罪化」問題 仍須負民事責任

2020-06-22 17: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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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新修正條文於19日正式上路,未來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法,將不進入司法程序,而是警方接獲報案後,通報家長及學校,不移送少年法庭。司法院強調,我國法律從未將兒童觸法視為罪犯,因此沒有所謂除罪化問題,且兒童和法定代理人還是有民事責任,並非全然無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新修正條文於19日正式上路,未來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法,將不進入司法程序,而是警方接獲報案後,通報家長及學校,不移送少年法庭。司法院強調,我國法律從未將兒童觸法視為罪犯,因此沒有所謂「除罪化」問題,且兒童和法定代理人還是有民事責任,並非全然無責。
針對日前各界質疑「兒童犯罪除罪化」問題,司法院22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刑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法律上從沒將兒童視為罪犯,因此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
而以目前各法院受理最多兒童犯罪案為竊盜,原因多與家庭功能或經濟情況有關,考量送進少年法庭,進入司法程序,兒童容易遭同伴貼上「壞小孩」標籤,反造成心裡無法磨滅的陰影,不符合兒童健全成長需求及最佳利益,因此將12歲以下觸法的兒童,以不移送少年法院,改由教育及社政體系處理,並非「除罪化」。且若有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兒童及法定代理人仍然需負有民事賠償責任,非全然無責。
不過不少民間團體質疑,所謂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是否反造成邊緣暴險兒童「沒人管」。對此司法院表示,目前並未收到任何學校端、輔導單位提出轉銜不利的狀況。
「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新修正條文於19日正式上路,未來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法,將不進入司法程序,而是警方接獲報案後,通報家長及學校,不移送少年法庭。司法院強調,我國法律從未將兒童觸法視為罪犯,因此沒有所謂「除罪化」問題,且兒童和法定代理人還是有民事責任,並非全然無責。
針對日前各界質疑「兒童犯罪除罪化」問題,司法院22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刑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法律上從沒將兒童視為罪犯,因此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
而以目前各法院受理最多兒童犯罪案為竊盜,原因多與家庭功能或經濟情況有關,考量送進少年法庭,進入司法程序,兒童容易遭同伴貼上「壞小孩」標籤,反造成心裡無法磨滅的陰影,不符合兒童健全成長需求及最佳利益,因此將12歲以下觸法的兒童,以不移送少年法院,改由教育及社政體系處理,並非「除罪化」。且若有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兒童及法定代理人仍然需負有民事賠償責任,非全然無責。
不過不少民間團體質疑,所謂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是否反造成邊緣暴險兒童「沒人管」。對此司法院表示,目前並未收到任何學校端、輔導單位提出轉銜不利的狀況。
兒童刑法除罪化 未滿12歲不送法院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新修正條文將於19日正式上路,未來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法,將不進入司法程序,而是警方接獲報案後,通報家長及學校,不移送少年法庭,由教育、社政體系依「兒權法」、「學生輔導法」處理。
根據規定,兒童犯罪將不再受到法官訓誡、裁定感化教育等,而由行政院另訂之「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規範警政、教育、社會體系應如何接手等行政功能。
目前全台少年法庭正在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犯案事件共有183件、220人。少事法修正條文施行後,該些案件將依類型,裁定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免予執行等,另有10名兒童目前正被安置,將由社政單位轉至其他適當處所。
司法院調辦事法官李明鴻表示,過去10年來,鮮少有兒童犯刑法,僅有1人,且非主嫌。至於犯罪類型,多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及傷害罪。2018年統計,竊盜罪共87件、妨害性自主共43件,傷害罪共19件,該些兒童前科紀錄也將自19日起全面塗銷。
不過一般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多還是會通報警方,警方收案後,需通報校方及家長,若校方認為有必要,便應轉報社政單位協助。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犯罪,兒童仍屬證人,警方將可視情況需要進行筆錄製作。
【圖片來源:中央社】
「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新修正條文將於19日正式上路,未來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法,將不進入司法程序,而是警方接獲報案後,通報家長及學校,不移送少年法庭,由教育、社政體系依「兒權法」、「學生輔導法」處理。
根據規定,兒童犯罪將不再受到法官訓誡、裁定感化教育等,而由行政院另訂之「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規範警政、教育、社會體系應如何接手等行政功能。
目前全台少年法庭正在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犯案事件共有183件、220人。少事法修正條文施行後,該些案件將依類型,裁定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免予執行等,另有10名兒童目前正被安置,將由社政單位轉至其他適當處所。
司法院調辦事法官李明鴻表示,過去10年來,鮮少有兒童犯刑法,僅有1人,且非主嫌。至於犯罪類型,多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及傷害罪。2018年統計,竊盜罪共87件、妨害性自主共43件,傷害罪共19件,該些兒童前科紀錄也將自19日起全面塗銷。
不過一般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多還是會通報警方,警方收案後,需通報校方及家長,若校方認為有必要,便應轉報社政單位協助。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犯罪,兒童仍屬證人,警方將可視情況需要進行筆錄製作。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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