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二審逆轉 改判魏揚等人有罪

2020-04-28 11:44:42   4291

太陽花學運期間因「323占領行政院行動」,一審時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部分,分別被判3至5月不等有期徒刑,但煽惑他人犯罪部分,魏揚等6人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28日宣判大逆轉,包括魏揚在內一共17人都有罪,其中魏揚被判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太陽花學運期間因「323佔領行政院行動」,一審時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部分,分別被判3至5月不等有期徒刑,但煽惑他人犯罪部分,魏揚等6人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28日宣判大逆轉,包括魏揚在內一共17人都有罪,其中魏揚被判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開庭時,魏揚強調「只有惡法,沒有暴徒」,實在是因為沒有其他方法可阻止服貿協議過關,民眾才會包圍行政院,且都是自發性的,應該比照佔領立法院「全面無罪」。

根據一審判決,8人被依妨害公務罪判決有罪,3人被控破壞拒馬等公物,涉犯毀損公物罪。一共11人分別遭判3、4個月有期徒刑。魏揚等8人涉犯的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則是無罪。

對於判決結果,義務律師團表示相當遺憾、失望,將進一步討論是否上訴。律師認為,此次的結果,導致本案其中有8名被告被判有罪確定,原本無罪的也被改判,突顯司法對於社會運動仍有與人民為敵的「威權遺毒」。

律師強調,所有被告都是基於關心台灣民主法治的參與者,不該被歷史遺忘,仍期盼國家以司法打壓抗爭的手段,不要再出現。

其中一名被告則以英文高喊「我們永遠都會在這裡」。律師尤伯祥表示,審判長沒有調查任何新證據,沒有事實基礎,就將全案重行改判「不客氣地說,是台灣司法的恥辱。」審判長的思維,看來仍停留在威權時期,不了解民主,也不知道《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的意義是什麼,沒有與時俱進「非常令人失望」。
作者介紹
延伸閱讀

社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