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媽淚求死刑 王景玉逃死判無期徒刑

2020-01-21 13:20:33
5001
2016年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今(21)日更一審宣判,日前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曾請求法官改判極刑,但高等法院仍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王男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今仍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2016年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今(21)日更一審宣判,日前「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曾請求法官改判極刑,但高等法院仍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王男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今仍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上月24日,高等法院更一審辯論終結,王婉諭聽完王景玉委任律師辯論後,忍不住流下眼淚,泣訴請求法官將王景玉判處死刑,不要讓小燈泡白白犧牲,因國家對精神病照顧並不完善,有高度再犯可能,絕非被害家屬所能忍受,期盼未來不要再讓類似情形發生,因此請求法院給予極刑,是不得已的選擇。
2016年3月28日上午11點許,王景玉持刀在北市內湖區環山路隨機找尋作案對象,見3歲大女童「小燈泡」騎著滑步車,從後方靠近突襲,朝小燈泡頸部猛砍,造成她身中多刀、身首分離,當場死亡,而王男隨即被附近民眾制伏,消息傳出後震驚全國。
王男落網後,自稱是古代帝王堯、皇帝,宣稱殺人後就會有女人對他投懷送抱,替他傳宗接代,經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一二審均以《兩公約》法令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為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為降低王男再犯危險性,須刑後監護5年處分。
2018年12月,最高法院於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一審,律師要求重做精神鑑定,認為其在押期間接受治療,認知問題已有明顯改善,認定其有教化可能,定時服藥可控制病情,因此維持原見解,判處無期徒刑。
2016年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今(21)日更一審宣判,日前「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曾請求法官改判極刑,但高等法院仍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王男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今仍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上月24日,高等法院更一審辯論終結,王婉諭聽完王景玉委任律師辯論後,忍不住流下眼淚,泣訴請求法官將王景玉判處死刑,不要讓小燈泡白白犧牲,因國家對精神病照顧並不完善,有高度再犯可能,絕非被害家屬所能忍受,期盼未來不要再讓類似情形發生,因此請求法院給予極刑,是不得已的選擇。
2016年3月28日上午11點許,王景玉持刀在北市內湖區環山路隨機找尋作案對象,見3歲大女童「小燈泡」騎著滑步車,從後方靠近突襲,朝小燈泡頸部猛砍,造成她身中多刀、身首分離,當場死亡,而王男隨即被附近民眾制伏,消息傳出後震驚全國。
王男落網後,自稱是古代帝王堯、皇帝,宣稱殺人後就會有女人對他投懷送抱,替他傳宗接代,經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一二審均以《兩公約》法令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為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為降低王男再犯危險性,須刑後監護5年處分。
2018年12月,最高法院於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一審,律師要求重做精神鑑定,認為其在押期間接受治療,認知問題已有明顯改善,認定其有教化可能,定時服藥可控制病情,因此維持原見解,判處無期徒刑。
「小燈泡案」王景玉3度逃死 王婉諭:悲傷不曾停止
【出處:三立新聞網】
2016年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今(21)日更一審宣判,日前「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曾請求法官改判極刑,但高等法院仍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王男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今仍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對此,王婉諭與丈夫劉大經發出聯合聲明,強調他們從沒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
王婉諭與劉大經的聯合聲明全文:
感謝高等法院合議庭對本案的審理。
這是困難的案件,難的不只是法律適用與解釋,還包括背後價值的取捨。
身為參與刑事程序的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為,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
今日,我國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我們夫妻謹表尊重,也將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回應。至於檢察官對於判決理由的想法,我們也期待聆聽。
在此,再次向各位關心小燈泡案的朋友說明,我們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的評價或犯行的懲罰。
更多時候,我們更希望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的孩子。
我們了解到,要透過個人、家庭、社群與政府的努力,提升社會安全以及追求社會共好,才能去盡量接住一個個非行青年乃至中年人,讓此類弱凌幼的案件,可以消失於社會。
針對判決結果,我們沒有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然而,這絕非是我們理性冷靜。
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只是,為了更多的孩子,我們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的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
【圖片來源:中央社】
2016年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今(21)日更一審宣判,日前「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曾請求法官改判極刑,但高等法院仍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王男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今仍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對此,王婉諭與丈夫劉大經發出聯合聲明,強調他們從沒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
王婉諭與劉大經的聯合聲明全文:
感謝高等法院合議庭對本案的審理。
這是困難的案件,難的不只是法律適用與解釋,還包括背後價值的取捨。
身為參與刑事程序的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為,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
今日,我國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我們夫妻謹表尊重,也將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回應。至於檢察官對於判決理由的想法,我們也期待聆聽。
在此,再次向各位關心小燈泡案的朋友說明,我們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的評價或犯行的懲罰。
更多時候,我們更希望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的孩子。
我們了解到,要透過個人、家庭、社群與政府的努力,提升社會安全以及追求社會共好,才能去盡量接住一個個非行青年乃至中年人,讓此類弱凌幼的案件,可以消失於社會。
針對判決結果,我們沒有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然而,這絕非是我們理性冷靜。
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只是,為了更多的孩子,我們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的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你可能也想知道》
作者介紹
延伸閱讀
社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