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3.7億購屋真有錢?九疑點兒福聯盟說明

2019-12-04 17:23:25   1816

原來我捐給兒童福利聯盟的錢,都讓兒福花3億7千萬去買辦公室了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爆怨公社貼照發文驚爆此消息,兒福聯盟今(4)天舉行記者會回應,同時透過臉書貼出關於兒盟購置服務空間的完整Q&A。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原來我捐給兒童福利聯盟的錢,都讓兒福花3億7千萬去買辦公室了」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爆怨公社】貼照發文驚爆此消息,兒福聯盟今(4)天舉行記者會回應,同時透過臉書貼出關於兒盟購置服務空間的完整Q&A。

Q:為什麼非買不可,可以跟政府靠北沒地方啊。

A:房東一直漲房租、跟政府要的地方,某個服務點2年來連續搬家4次,嚴重影響員工工作和案家服務品質。我們是高房價下被影響的單位,如果房租有管制,又或政府的專案願意補助我們的房租或有相關制度補助NGO的用地或用屋,我相信沒有單位需要有買房的煩惱。

Q:非買內湖不可嗎?

A:買房是多年來一直討論的事,找建物找了很多年,大家建議的新北、台北全部都找遍,但要找到大坪數且非工業用地,願意賣給公益團體(有些業者考量公益團體進駐恐影響房價),又要安全(屋齡不宜太高/需有防震措施)、近捷運站的地方不好找。在顧及坪數、交通便利度(該地點鄰近西湖捷運站)和能力可負擔的範圍,且剛好有這個物件與機會,機構決定買這個建物。

Q:21年來我們的錢都被你們處心積累去買房

A:捐款、補助案都是專款專用,剩下來的錢是因為用作行政支出的部份或非指定用途的捐款有剩餘後累積的。我們要購置的服務中心空間,辦公用只佔1/3,完全的自用,絕非炒房。

Q:反正社工都外訪,為什麼還需要辦公室?

A:一個社福組織除了最重要的社工員,還需要跟案家會面的場地、協助處理核銷的行政人員、會計、資訊人員、還有讓組織不用一直靠政府可以自己找到資源的公關人力、研究人力。一個可以不用擔心經常有變遷的單位或部門,員工才可安心工作,才可維持或不斷提升服務品質。

Q:為何要以買代租?真的有比較划算嗎?

A:兒盟北區辦公室每年房租將近600萬,且面臨隨時漲價的壓力,購置服務據點雖然看似一筆龐大的費用,但我們思考的方向是將每月租金拿去付房貸的概念,至少多年後付完房貸,我們仍保有一個穩固的據點,而不是每月付房租,多年後兒盟仍沒有一個長久的基地。

除了有形的成本外,我們亦考慮到無形的成本,兒盟許多部門針對不同倡議或服務內容,有許多會議討論、合作需求,成立服務中心的目標之一,亦希望透過各部門的整合集中,大幅增加工作與服務效率。

Q:為何不募資買房,而拿給孩子的錢來買?

A:兒盟並未使用捐給孩子的錢購置服務據點,捐款都是依照捐款人指定方案專款專用,購置基金是來自於政府規定可使用的行政成本結餘。

兒福聯盟28年來與時俱進針對社會與孩子的需求,不斷開展新的服務方案(至今已達25種服務方案),也會有新的空間需求,也曾跟建商等單位募空間,但結果皆未如願,募資買房不僅可能推延開展服務的時間,亦擔心最後募不到所需資金,但新服務卻不能延遲開展,所以才審慎展開購置空間的規劃。

兒盟並未使用捐給孩子的錢購置服務據點,捐款都是依照捐款人指定方案專款專用,購置基金是來自於政府規定可使用的行政成本結餘。

兒福聯盟28年來與時俱進針對社會與孩子的需求,不斷開展新的服務方案(至今已達25種服務方案),也會有新的空間需求,募資買房不僅可能推延開展服務的時間,若最後募不足所需資金購置空間,那麼服務該如何開展?

Q:為何兒盟不先告知捐款人要買辦公室?

A:兒盟購置新服務據點一事完全沒有任何隱瞞意圖,僅是希望待服務中心成立後,再對外公布。

Q:一次拿出3.7億,真的很有錢,以後不用捐。

A:3.7億是成交價,付款條件我們仍在與業主討論中。

Q:那你們不用買3億多,買3千多萬的不行嗎?

A:未來這個新的中心的空間規劃上,需要給現時180位員工以及未來可能需要因服務擴增而增聘的員工所使用的工作空間(員工辦公空間僅佔35%),尚包括給弱勢及高風險家庭使用的會談室、輔導團體室及兒童治療室、弱勢兒童營隊活動…等多功能服務空間。但台北或新北交通便捷的地方可以有近八百坪(含公設及停車位,實際使用坪數僅450坪)的空間,又不是工業用地,可變更為社福機構使用的土地或建物實屬不意。另外,我們的服務對象是兒童,很多會面都要在會裡進行,那個空間必須要是防震和安全,而且還需考慮有身心障礙需要的案家或員工使用,所以在條件上非常不容易找到,內湖這個物件,恰好是符合以上需求的空間條件。

兒盟3.7億買辦公室 呂秋遠:收捐款只能苦哈哈?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原來我捐給兒童福利聯盟的錢,都讓兒福花3億7千萬去買辦公室了」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爆怨公社】貼照發文驚爆此消息,也引發諸多討論,為此,兒盟在臉書發出聲明強調,兒福聯盟整併各項服務,即將成立兒童人權與兒少福利發展中心,回應新世代各項兒少問題及需求。律師呂秋遠則揭開社福團體的真相,他說,為什麼不行?

引發質疑後,兒盟透過聲明強調,近三十個年頭,兒盟非常珍惜民眾的每一份捐款,財務報表也都公開透明,除了會計師認證之外,也加入包括自律聯盟等自律的組織。中心成立的資金來自於每年的募款盈餘,過程也都呈報主管單位並詳實對外公開說明,懇請各位捐款人放心。

律師呂秋遠則撰文指出,關於兒童福利聯盟編列3億7千萬元購置在內湖瑞光路的不動產,許多朋友很有意見,認為捐款竟然變成房貸,而且為何要耗費鉅資購買內湖「豪華」辦公室?應該是捐款太多,因此許多人取消定期定額的捐款。這涉及到一個根本的問題,也就是社福團體可不可以把民眾的捐款,或是政府的補助款,拿來作為購買辦公室的經費?為什麼不行?

呂秋遠說,兒童福利聯盟處理許多受虐兒童的照顧與家暴兒童的探視。他們確實收受民眾許多捐款,大約都在6億到8億之間,佔了總收入的8成上下,以去年為例,結餘有2億8700萬左右。那麼,如果從1998年就開始呈報教育部,提撥部分所得,以購置辦公室作為工作人員的工作地點。原本180名工作人員散落各地辦公,但是今年以後,可以集中在一個地點,不用被驅趕、調整房租,還可以擁有比較舒適的辦公環境,以一個去年結餘將近3億的非營利組織來說,到底為什麼不能購買不動產?民眾的錢還是留在基金會,而且變成永續經營的地點,民眾覺得不開心的點,究竟在哪裡?

他指出,身為社工系的老師,可以知道社工的工作環境究竟有多惡劣,以及兒童人權在爸媽離婚、家暴時的悲慘處境,可是,即使收入是以捐款為主,只要錢是用在社工、兒童身上,並不代表社工所屬的福利團體不能有錢。這次的購屋計畫,早在21年前就開始,每年也都有提撥金額呈現在財務報表上,累積到一定程度以後,找到寬敞、適合的辦公室給社工使用,也讓受暴兒童在進行訪視時有更穩定的空間,那麼到底有什麼問題?還是說,我們認為社福團體沒有資格在內湖高級地段購買辦公室,因為感覺起來他們很有錢,不用捐助了?

「並不是這樣的。」呂秋遠說,你知道社工在這個社會上有多重要嗎?兒童人權需要社工維護、家暴需要社工介入、中低收入戶、老人福利需要社工關心、不慎跌落社會底層的遊民需要社工照顧,如果沒有這些編織社會安全網的基層人員存在,那麼社會將會存在太多不穩定的因素。但是,「我們給社工的薪資不夠、保護不夠、福利不夠,大部分的社工,工作時數長、辦公設備差、工作環境擁擠惡劣、薪資水平低落,有些還得要回捐薪水,我們希望要有更好的人才願意在社工界服務,但是不願意讓社工可以集中辦公場所、穩定置產提供服務、提升辦公室工作品質,好像所有的錢流到工作人員福利改善,就是一種罪惡,只能把捐款用在被捐助人的身上,請問誰要來當社工?」

他也提出疑問,社工就是得要犧牲奉獻?這年頭,為什麼我們還能要求別人犧牲奉獻?他們也有家庭、有需求,難道收了捐款,就只能苦哈哈的過日子,不應該有更好的工作環境?給好一點的工作環境,就是讓捐款人覺得社工偷了他們的錢?

「我們的兒童人權還不夠好,也確實需要更多民間資源的投入,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我們本來就該給執行人員更好的工作環境,只看到善款變貸款,沒看到節節攀升的房租、沒看到不友善的房東、沒看到一年搬遷三次、沒看到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擁擠,而且分散各地,這似乎矯枉過正」。

呂秋遠認為,社會福利團體既然收受捐款,也接受財務監督,那麼就應該給予他們更大的空間改善社工福利,而不是看到「置產」「內湖」「三億七千萬」等字眼,就開始退掉捐款,這對於民間的社會福利機構而言,是一種會呼吸的痛。「瑞光路,900坪,3億7千萬,每坪41萬,而且基金會的永久資產,你跟我說買貴了?拜託,是元大銀行做公益好嗎?」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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