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噴槍致死案 父過失致死起訴 母:尊重檢察官

2019-05-14 16:51:42   1381

橋頭地檢署偵辦女童噴槍致死案,經過4個月偵查,今天起訴。檢察官認為女童的生父,鄺男涉嫌照顧疏失,明知道女童年紀幼小,卻因照顧不周造成其死亡,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起訴,但這樣的結果,女童母親表示尊重,但話鋒一轉,仍堅信,女童不會主動拿起噴槍塞到嘴裡。

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三立新聞網】

橋頭地檢署偵辦「女童噴槍致死案」,經過4個月偵查,今天起訴。檢察官認為女童的生父,鄺男涉嫌「照顧疏失」,明知道女童年紀幼小,卻因照顧不周造成其死亡,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起訴,但這樣的結果,女童母親表示尊重,但話鋒一轉,仍堅信,女童不會「主動」拿起噴槍塞到嘴裡。

偵查結果出爐,遭噴槍致死的女童媽媽鄧小姐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忍不住激動的眼淚,哭著說:「我從頭到尾影片沒有看到女童拿起噴槍,如果女童自己拿起噴槍,不會是從咽喉、口腔進去」。鄧小姐意有所指,表示自己女兒不會做出如此危險動作,更何況年僅三歲女童,怎麼會能扳動噴槍板機。

除此之外,女童媽媽也告訴記者,就連看過完整影片的加油站站長,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只看到爸爸拿著噴槍進到車內兩次。女童媽媽雖然無法接受只用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仍尊重檢察官:「我希望法官大人,更嚴謹看待整件事跟影片,我女兒是被凌虐致死,還是我女兒有主動拿起噴槍,還給女兒公道」,女童媽媽把希望寄託在法院,期待法官能繼續調查,查出真正的事發經過。

噴槍女童致死 父過失致死起訴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三立新聞網】

高雄今年1月發生3歲女童疑似使用噴槍奪命案件,整起案件疑點重重,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追究鄺姓父親責任,橋頭地檢署今(14)日偵查終結,認為父親未盡到照顧女童責任,涉犯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至於先前曾經傳出鄺姓父親測謊未過一事,橋頭地檢署襄閱王柏敦表示,由於部分問題確實未通過測謊,但也有部分問題呈現無法鑑定,因而無法認定鄺男有拿噴槍對女童噴氣,僅能依客觀監視器等證據,認定鄺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

高雄噴槍女童命案!內臟破裂、氣腫慘死 父遭起訴原因曝光

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三立新聞網】

還記得的「噴槍女童致死案」嗎?今年1月間,一名年僅3歲的鄧姓女童(從母姓) ,被鄺姓生父開車載往高雄左營區自由三路某加油站,當時鄺父聲稱正在使用自助洗車,不料之後卻發現女兒身體癱軟、臉色發白,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事發後女童媽媽出面控訴鄺父,涉嫌將噴槍放入女童嘴巴裡致死。不過經檢警多方調查,認為鄺父涉及「照顧疏失」,明知道女童年紀幼小,卻因照顧不周造成其死亡,因此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據檢方的偵查報告指出,今年1月20日下午,女童隨著鄺父前往加油站,卻疑似因持噴槍玩耍,導致空氣噴入口中,鄺父之後發現女兒身體癱軟、抖動抽搐,隨即上前拍背、按壓胸部及人工呼吸,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院方發現女童「肺臟破裂出血、頭頸胸及腹部氣腫,及心臟內氣體栓塞等傷害」,搶救後仍無力回天。經檢方會同法醫解剖之後,發現女童「口腔上嘴唇中央偏右黏膜層,及口腔黏膜右上側有瘀傷,且口腔後方中央部位咽喉黏膜層有撕裂傷」,故判定女童是因口腔及咽喉部分,遭空氣噴槍所噴出之高壓空氣灌入,致頭、頸、胸及腹部氣腫,頸部血管遭皮下氣腫壓迫,肺臟內部破裂出血,腸繫膜氣腫明顯充血,心臟內氣體栓塞死亡。

而經過比對,在該噴槍上、噴嘴上均發現女童的DNA,檢方綜合現場證人、生母鄧女的供述,認為案發時女童年僅3歲,並無自主照護自己之能力,而生父鄺男是現場唯一的親屬,卻任由女童把玩噴槍,沒有隨時注意女童的情況,進而導致女童重傷死亡,涉及重大照顧疏失。至於生母鄧女曾指控鄺男,以導致噴槍女童致死,但根據鄺男測謊結果,因部分問題前後矛盾導致「無法鑑判」,所以檢方無法據此認定,鄺男確實有將空氣噴槍置入女童口中,因此依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以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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