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年終簽署「亞洲再保證倡議法案」 鼓勵對台軍售

2019-01-02 09:52:33   4457

2018年的最後一天,美國總統川普簽署不久前由美國國會通過的《2018年亞洲保證倡議法案》(S.2736),這個法律正式生效。

2018年的最後一天,美國總統川普簽署不久前由美國國會通過的《2018年亞洲保證倡議法案》(S.2736),這個法律正式生效。不過川普在簽署這項法案時發表聲明,對其中的18項條款的規定,其中包括多項含有牽制中國內容的條款,表達了保留意見。

川普的聲明說,當地時間31日簽署了《2018年亞洲保證倡議法案》,包括101、102、201、202、203、204、205、208、209、210、211、213、216、306、307、406、410條款,意在指導美國的外部軍事和外交事務的政策,或要求行政部門承擔某些外交與國際合作夥伴計劃。他表示,其政府將按照總統作為總司令和美國在外交事務中的唯一代表的憲法授權來對待這些規定。

川普指出,法案的其他條款,包括第201和213條,旨在限制總統其認為對成功進行軍事行動必要或適當的人員和物資的權力。他說:雖然我同意國會關於維持美國實力和安全的目標,但本屆政府將按照美國憲法賦予的最高統帥權力來對待這些條款。法案中的一些條款,包括第210和214條,旨在授權或規範向國會提交或發布受行政特權保護的信息。政府將按照總統的憲法權力來處理這些規定,即不公布信息,而披露這些信息可能損害國家安全、外交關係或總統履行憲法職責。

「亞洲保證倡議法」為美國「印太戰略」建構長期戰略願景及政策,法案中包括多項直接針對中國的條文,多數條文與中國有或多或少的聯繫,川普對與中國直接相關的203、209、213等條款提出了保留意見。

203條專談美中關係。該條文「對中國限制國內公民社會和宗教空間,以及削弱印太地區基於規則的秩序表達擔憂」;鼓勵中國通過展示持續尊敬法治和國際準則,在世界事務中發揮建設性作用;通過擴展合作領域和處理包括人權、經濟政策、海洋安全等分歧,堅持與中國合作處理區域和全球挑戰,尤其是堅持和加強基於規則的國際體系和朝鮮去核方面,尋求與中國建立積極、合作、全面的關係。

該條款在表達國會意願方面稱,美國應當歡迎「中國改變道路,追求負責任、以結果為導向的對美關係以及處理全球議題的決定」;鼓勵中國在印太區域和全球發揮建設性作用;繼續就中方「削弱基於規則的國際體系的行動」喊話。

第209條談「對台灣之承諾」。包括美國對台承諾:美國對台政策為:1,支持台灣與美國密切之經濟、政治及安全關係;2,忠實執行美國基於1979年「台灣關係法」、三聯合公報及1982年7月里根總統同意之「六項保證」等美國政府所有對台承諾;3,反制任何改變現狀之舉措,支持可為台海兩岸均接受之和平解決方案。對台軍售:美國總統應常態性提供符合台灣需求之防禦物資,以因應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既有及未來可能之威脅,包括支持台灣發展與整合具機動性、耐存活性,且具成本效益之不對稱戰力。旅行:美國總統應依據「台灣旅行法」,鼓勵美國高階官員訪台。

213條專談「航行自由」。該條款強調航行自由是美國的政策,要根據適用的國際法,作為其全球航行自由計劃的一部分,在印太地區開展經常性的航行自由和飛越活動;推動真正的多邊談判,按照適用的國際法,和平解決南海的海洋爭端。國會意願認為,總統應該發展一個外交戰略,包括與美國的盟友和夥伴合作,在印太地區進行聯合海上訓練和航行自由行動,包括在東海和南海,以支持基於規則的國際體系中所有國家。

【中評社/記者 余東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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