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境外勢力干擾選舉 政院拍板修正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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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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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選舉雖已落幕,但在選舉過程中,不斷傳出有境外勢力與資金介入選舉,行政院會13日通過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九合一選舉雖已落幕,但在選舉過程中,不斷傳出有境外勢力與資金介入選舉,行政院會13日通過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除了現行規定應載明刊播者姓名外,也要一併公開出資者及其相關資訊,另外也新增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廣告,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千萬或廣告費兩倍以下罰鍰。
行政院會13日上午通過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這次修正,是為強化防杜黑金、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罷免活動,促進選舉、罷免廣告資訊公開透明,及改進選舉作業,並使兩部選罷法規範一致,對於維護選舉、罷免活動公正及公平性,具正面作用。
根據修正的草案,明定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並授權中選會訂定應遵行事項辦法。同時增列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並應留存刊播之完整紀錄。
另外,有鑑於曾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之人,進行刺探、蒐集、洩漏國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行為,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及侵害國家權益,草案也增列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相關規定,經判刑確定者、犯內亂罪、外患罪、貪污罪、賄選相關及組織犯罪條例之罪以外之罪,因行刑權時效消滅而未執行、裁定始清息程序確定,尚未復權,以及曾受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這次修法也明定中選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候選人以連署方式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同時比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讓兩法一致。
九合一選舉雖已落幕,但在選舉過程中,不斷傳出有境外勢力與資金介入選舉,行政院會13日通過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除了現行規定應載明刊播者姓名外,也要一併公開出資者及其相關資訊,另外也新增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廣告,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千萬或廣告費兩倍以下罰鍰。
行政院會13日上午通過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這次修正,是為強化防杜黑金、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罷免活動,促進選舉、罷免廣告資訊公開透明,及改進選舉作業,並使兩部選罷法規範一致,對於維護選舉、罷免活動公正及公平性,具正面作用。
根據修正的草案,明定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並授權中選會訂定應遵行事項辦法。同時增列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並應留存刊播之完整紀錄。
另外,有鑑於曾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之人,進行刺探、蒐集、洩漏國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行為,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及侵害國家權益,草案也增列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相關規定,經判刑確定者、犯內亂罪、外患罪、貪污罪、賄選相關及組織犯罪條例之罪以外之罪,因行刑權時效消滅而未執行、裁定始清息程序確定,尚未復權,以及曾受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這次修法也明定中選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候選人以連署方式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同時比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讓兩法一致。
賴清德籲請平台業者共同協力防制假訊息
行政院會13日聽取政委羅秉成提出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假訊息蓄意形塑「假的公民社會」,企圖傷害正常的民主秩序,各政府機關均有責任加以即時查證澄清,而這次政府推動修法工作則是在兼顧言論自由與社會秩序的前提下,以更有效、快速的因應能力,啟動自我防禦工程,推行相關法制規範,致力打擊假訊息的危害。他並籲請國人及平台業者都能一起努力,共同協力防制假訊息,確保公共利益,鞏固台灣的民主制度。
賴清德提出,今年我國已發生多起因假訊息而引發的紛擾事件,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安定,甚至對國家安全帶來衝擊。例如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一則假訊息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竟造成一位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還有,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誤導民眾的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不斷流傳。
賴清德並指出,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今年初台灣再度被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評列為最自由國家之一,這是台灣社會民主自由人權的驕傲象徵,但隨著新興網路科技與社群媒體的發展,散播錯假訊息的現象日益嚴重,不僅在台灣,在各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也都成為不可迴避的重大議題。
賴清德指出,面對此一挑戰,儘管政府各部門努力澄清,也有些民間單位致力闢謠,但效果終究有限,部分民主國家已透過法制規範,強化打擊假訊息作為。因此,政府會在堅守多元民主價值、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運用現行法令,針對「明知為假訊息仍故意散播,因而造成公眾畏懼和恐慌危害」的情況,從法制面進行加以補強,以遏止「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的假訊息,降低其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所產生負面影響,並回應外界期待。
賴清德感謝羅秉成的督導,以及相關部會的努力,就現行法制涉及散播不實訊息的處罰規範予以檢討及強化,並針對散播核子事故、食品安全及災害等不實訊息,增訂行為人處罰規範,同時政去年11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也就網路社群平台服務業者保護權利人的相關協力義務有適當規範。第一波修法的檢討作為,以全面修法、多頭並進方式,填補現行法制規範的不足之處,請各部會持續盤點檢討,以期完善防護機制。
賴清德也表示,過去傳統新聞媒體要求平衡報導,但在新媒體及自媒體盛行的情形下,已失去以前標準。因此,未來要進行更多溝通,能與媒體及平台業者成為夥伴關係,持續加強與媒體、平台業者甚至社會上有不同意見者溝通說明,避免誤會持續擴大。有關平台業者協力義務,必要時也要清楚說明,並未課與其查證責任,判定是否為假訊息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不是平台業者。這部分必須讓外界知道,降低彼此誤解。
賴清德提出,今年我國已發生多起因假訊息而引發的紛擾事件,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安定,甚至對國家安全帶來衝擊。例如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一則假訊息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竟造成一位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還有,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誤導民眾的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不斷流傳。
賴清德並指出,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今年初台灣再度被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評列為最自由國家之一,這是台灣社會民主自由人權的驕傲象徵,但隨著新興網路科技與社群媒體的發展,散播錯假訊息的現象日益嚴重,不僅在台灣,在各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也都成為不可迴避的重大議題。
賴清德指出,面對此一挑戰,儘管政府各部門努力澄清,也有些民間單位致力闢謠,但效果終究有限,部分民主國家已透過法制規範,強化打擊假訊息作為。因此,政府會在堅守多元民主價值、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運用現行法令,針對「明知為假訊息仍故意散播,因而造成公眾畏懼和恐慌危害」的情況,從法制面進行加以補強,以遏止「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的假訊息,降低其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所產生負面影響,並回應外界期待。
賴清德感謝羅秉成的督導,以及相關部會的努力,就現行法制涉及散播不實訊息的處罰規範予以檢討及強化,並針對散播核子事故、食品安全及災害等不實訊息,增訂行為人處罰規範,同時政去年11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也就網路社群平台服務業者保護權利人的相關協力義務有適當規範。第一波修法的檢討作為,以全面修法、多頭並進方式,填補現行法制規範的不足之處,請各部會持續盤點檢討,以期完善防護機制。
賴清德也表示,過去傳統新聞媒體要求平衡報導,但在新媒體及自媒體盛行的情形下,已失去以前標準。因此,未來要進行更多溝通,能與媒體及平台業者成為夥伴關係,持續加強與媒體、平台業者甚至社會上有不同意見者溝通說明,避免誤會持續擴大。有關平台業者協力義務,必要時也要清楚說明,並未課與其查證責任,判定是否為假訊息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不是平台業者。這部分必須讓外界知道,降低彼此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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