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宣判 國台辦:堅決懲治電信詐騙

2017-12-22 00:00:00   6699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聲稱,「以台灣犯罪份子為首」的電信詐騙案頻發大陸司法部門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份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是順應民意、維護權益的正義之舉,受到兩岸同胞充分肯定和認同,也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12月21日應詢表示,肯尼亞跨境電信詐騙案已於21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宣判,審判機關已發布相關判決信息。大陸司法部門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依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宣判後,有關方面應旁聽家屬要求安排會見。

一段時間以來,以台灣犯罪分子為首的電信詐騙案件頻發,兩岸同胞深受其害,兩岸民眾深惡痛絕。大陸司法部門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是順應民意、維護權益的正義之舉,受到兩岸同胞充分肯定和認同,也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大陸方面將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有利於保護被害人權益的立場,堅決懲治電信詐騙犯罪,以切實維護兩岸同胞利益。

陸委會表遺憾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的台灣嫌犯張凱閔等33人,2016年4月遭全數遣返北京,該案21日上午9點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主嫌張凱閔和林金德各判刑15年,其他人則是2至15年不等刑期。對此,陸委會表達遺憾之餘,也呼籲陸方展開溝通與對話,針對合作打擊詐騙犯罪事項,共同謀求解決之道,才能澈底瓦解詐騙集團,以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陸委會表示,針對中國大陸北京第2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結果,我方認為每個具體個案的事實與證據都應被充分、完整的調查,在符合比例原則、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經綜合考量人權等各方面因素後進行裁判,相關結果才能讓外界信服。

陸委會也認為,對於台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益應給予充分保障,另應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家屬探視。此外,本案我方也掌握幕後嫌犯情資,要再次呼籲陸方,儘速與我治安機關展開合作,溯源追查,不要讓幕後主嫌逍遙法外。

陸委會表示,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我政府一貫主張,應將相關涉案國人帶回臺灣依法偵查、審判,並希望透過與各方的合作,以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在105年4月中國大陸強行將我涉案國人自肯亞遣至陸方時,我方已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後續雙方也進行協商,達成肯亞案同意合作偵辦、積極協助家屬探視等共識,但陸方並未落實履行,我方感到遺憾。

陸委會強調,從近期我警方陸續破獲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顯示政府努力方向是正確的,也有效阻絕了犯罪份子的企圖,但要有效打擊犯罪,仍有賴各方治安機關的合作,我方在此呼籲陸方,希望能夠以人民福祉為念,雙方應在過去既有的合作基礎上,展開溝通與對話,針對合作打擊詐騙犯罪事項,共同謀求解決之道,才能澈底瓦解詐騙集團,以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法務部:對方單方面辦案,十分遺憾

法務部表示,對於中國司法機關嚴厲制裁不法詐騙份子的作法,表示理解,但對方未能遵守去年在北京及珠海所達成的偵辦共識部分,則表示十分遺憾。

法務部指出,台灣檢察機關及司法機關就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向來依法嚴予追訴,毫不寬貸,為嚴正訴追此類犯罪,有關法律機制亦已修正完備。但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除完備相關法制之外,唯有透過跨境合作偵辦,相互提供對方所需證據資料,才有可能向上溯源,查獲集團首謀及幕後共犯,並追索犯罪不法所得,返還被害人。有效的跨境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及司法互助,也是瓦解犯罪組織,根絕此類犯罪,避免人民再受害的唯一途徑。中國無視台灣想共同打擊詐騙犯罪的請求,獨佔證據資料,逕自偵辦審理,以致台灣司法機關無法澈底制裁兩岸詐騙集團,使之坐收免受追訴之漁利,本部表示遺憾。

法務部同時呼籲,請中國司法機關確保台籍被告等人的合法訴訟上權利,並基於人道考量,同意家屬探視,以解懸念。此外,應盡速回復並提供我方所提出偵辦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調查取證請求,讓台灣司法機關得以一舉緝獲、追訴詐騙集團首謀及共犯,以保障兩岸人民免遭犯罪集團侵害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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