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研究生拍少女裸照 教部請台大先輔導

2017-08-02 00:00:00   499

台大研究生22歲林姓男子專挑未成年國小、國中少女下手,以男女朋友交往為由,誘騙對方拍裸露及猥褻照,刑事局初步確認被害人高達121人。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學校應進行輔導和專業評估,如認為可能對其他學生造成威脅,建議該生先休學去治療。

中央社1日報導,準台大研究生涉嫌誘騙未成年少女拍裸露照,教育部次長蔡清華今天表示,學校應進行輔導和專業評估,如認為可能對其他學生造成威脅,建議該生先休學去治療。

聯合報昨天及今天都報導,今年推甄上台大某研究所的22歲林姓男子,涉嫌利用假身分、假頭像,在LINE、FB臉書等通訊軟體,專挑未成年少女,誘騙拍攝裸露及猥褻照片。

在報導內容中,台大主秘林達德提及,學校不認同這樣的行為,但入學資格還是需要按照規定處理,林姓男子的懲處需由法律裁判,若將來他入學,學校會加以輔導,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若入學後有違法的行為則會按照校規處理。

前教育部次長黃碧端則在臉書表達不滿,黃碧端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多次以「可恥」形容台大的處置方式。

她表示,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任何教育單位都應有更高的自我要求,尤其台大被視為龍頭大學,也是她的母校,怎麼會變成沒有擔當,對這樣的事情,台大應該要有教育尺度,也要有適當處置,對社會才有警惕。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按照目前相關法令規定,學校可能無法拒絕該生入學,如果有入學台大,學校應針對該生進行輔導和專業評估,如果認為可能對其他學生造成威脅,或是該生狀況沒有好轉,可以建議該生先休學,等治療好之後再復學。

男子誘騙121未成年少女拍裸照 5萬交保

中央社報導,22歲林姓男子專挑未成年國小、國中少女下手,以男女朋友交往為由,誘騙對方拍裸露及猥褻照,刑事局初步確認被害人高達121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下午訊後,依涉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刑事警察局調查,22歲林姓男子利用假身分、假頭像,透過LINE、BeeTalk、Facebook Messenger等即時通訊軟體,鎖定未成年少女為目標,以男女朋友交往,互相欣賞身體交換私密照為由,誘騙拍攝裸露及猥褻照片,假使少女不從就加以威脅恐嚇,要求就範。

林嫌再將照片存放在電腦內,資料夾標題為「裸露身體及猥褻行為照片」,照片詳細標註拍攝少女的年齡、年級及姓名等資訊。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副大隊長蔣叔君表示,經過長期蒐證,警方昨天前往犯嫌的台北住處執行搜索逮人,查扣犯案用電腦一部、手機兩支、隨身碟及未成年少女裸露猥褻照片(120G)等證物,總計受害人高達121人,訊後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恐嚇罪嫌,將人移送法辦。

林男在下午4時30分許抵達北檢接受檢方複訊;檢方訊問後,在下午5時36分諭令5萬元交保。
【圖片來源:中央社(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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