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初審 礦區面積限制條文暫保留

2017-07-20 16: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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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針對限制礦區面積的條文,朝野立委討論1個多小時後,仍無法達成共識;經濟委員會召委、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說,暫時保留。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針對限制礦區面積的條文,朝野立委討論1個多小時後,仍無法達成共識;經濟委員會召委、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說,暫時保留。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繼續逐條討論礦業法修正草案,討論到第7條有關礦區面積時,朝野立委有不同見解。現行條文明定,礦區的水平面積以2至250公頃為限,但因礦床合理開發需要,經主管機關派員勘查認為必要時,得增加至500公頃。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版修正動議,則限制最多增加到300公頃;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版,則認為礦區面積應該要與礦業用地面積一致,以2到250公頃為限。
林淑芬指出,若業者偷挖到礦區以外的地區,依現行法是沒有罰則的,很多人假借採礦,核准特殊礦種後,實際上在盜採砂石,修正後希望將礦區面積跟礦業用地面積一致,也請大家支持刪除現行條文中,得增加到500公頃的規定。
林淑芬也要求經濟部礦務局提供「礦業用地面積」超過250公頃以上的業者名單,礦務局隨即提供24個「礦區面積」超過250公頃的名單。林淑芬拿到資料後批評,「把國會議員當傻瓜」,稍後礦務局才提供詳細資料。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若要修法限縮到250公頃,經濟部不反對,但設定當初有其理由,需再回去討論。討論1個多小時後,最後高志鵬表示,本條文先保留。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繼續逐條討論礦業法修正草案,討論到第7條有關礦區面積時,朝野立委有不同見解。現行條文明定,礦區的水平面積以2至250公頃為限,但因礦床合理開發需要,經主管機關派員勘查認為必要時,得增加至500公頃。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版修正動議,則限制最多增加到300公頃;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版,則認為礦區面積應該要與礦業用地面積一致,以2到250公頃為限。
林淑芬指出,若業者偷挖到礦區以外的地區,依現行法是沒有罰則的,很多人假借採礦,核准特殊礦種後,實際上在盜採砂石,修正後希望將礦區面積跟礦業用地面積一致,也請大家支持刪除現行條文中,得增加到500公頃的規定。
林淑芬也要求經濟部礦務局提供「礦業用地面積」超過250公頃以上的業者名單,礦務局隨即提供24個「礦區面積」超過250公頃的名單。林淑芬拿到資料後批評,「把國會議員當傻瓜」,稍後礦務局才提供詳細資料。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若要修法限縮到250公頃,經濟部不反對,但設定當初有其理由,需再回去討論。討論1個多小時後,最後高志鵬表示,本條文先保留。
原民自用免辦礦業權
據中央社消息,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會中達成共識,未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礦物,免申辦礦業權。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的礦物,經朝野立委與行政機關討論,達成免申辦礦業權的共識。
至於原住民族因上述原因採礦的地點、面積、數量、礦種的辦法,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的礦物,經朝野立委與行政機關討論,達成免申辦礦業權的共識。
至於原住民族因上述原因採礦的地點、面積、數量、礦種的辦法,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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