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路:五月血饅頭

2016-05-13 1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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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鄭捷,10日被槍決伏法。作家平路指出,鄭捷判死,他罪無可赦。司法制度下,鄭捷是應該接受極刑。然而,這過程即使有需要對外界公開,卻不能淪為一場秀,更不是為了觀者稱快。
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鄭捷,10日被槍決伏法。作家平路在蘋果日報專欄中指出,鄭捷判死,他罪無可赦。司法制度下,鄭捷是應該接受極刑。然而,這過程即使有需要對外界公開,卻不能淪為一場秀,更不是為了觀者稱快。
文章全文如下:
多年前,魯迅寫過名為〈藥〉的小說,行刑後蘸血的饅頭看客爭搶,認為是祛病的良方。魯迅以這篇小說象徵當時社會無言的殘忍。
魯迅筆下的年代已經湮遠,但今日台灣,在我們法務部的公開聲明裡,鄭捷的死刑執行在這一刻也是祛病良方。法務部說得直白,這次的執行「維護社會秩序安定,保障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安全與福祉」。如同蘸血的饅頭有藥效有保庇,處決鄭捷是用來保障善良百姓的福祉。
不只有助社會治安,並讓羅部長成為正義化身,對電視台來說,收視率更衝高不少。尤其要歸功法務部配合媒體,在鏡頭前大灑狗血。包括高檢署的錢姓檢察官為觀眾詳實報導,死刑犯最後一餐的菜單,吃下多少份量,更解讀鄭捷的眼神以及口渴想喝水等臨刑細節,就連這位檢察官隨手寫的字條都墨寶般公諸於世。至於每一槍時隔多久更是巨細無遺,還原現場嗎?詳盡到不忍卒聽,包括「第二槍後,鄭捷的肺部冒泡」等等,這位檢察官真的有必要,形容的那般鮮活?
不只檢察官說太多,對著媒體,司麻醉的那位法醫也一人分飾多角,自敘她抓住最後分秒,在鄭捷呼痛的時候告以「被害人當時也很痛」,接著又敘述自己問鄭捷「想不想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等等,顯然兼任了神職人員,以為在聽犯人的最後告解?踰越的卻是醫護人員的本分。
以收視率著眼,最具戲劇張力的當然是善惡兩造的對決。為了實錄被害人家屬的反應,電視新聞進入私宅,一家接一家即時影音。「欣喜」、「心情愉悅」、「爽,就是爽」...,第一時間聽說兇手伏誅,被害人家屬理應有一些激烈反應,情緒性的字眼也是人情之常。問題是媒體趕在這時堵麥,SNG車連線直播,接著24小時輪番放送。果然,我們也在螢光幕上看見,被害人家屬除了感謝羅部長恩德,同時也不忘嗆鄭捷父母,「讓鄭捷父母知道失去兒子的痛」、「讓鄭捷父母好好教育另一個兒子」,這類針對性的語言,有必要在媒體上反覆出現?
此外,自稱見過鄭捷三回的教誨師與藝人在臉書上胡亂說,為什麼還發他們通告上談話節目,明知嚴重違反了(輔導界的)專業倫理,卻由著他們散佈更多謊言與歧見,是為了見證死刑犯的「魔性」?還是為讓這個新聞故事更有戲劇張力?
到了最近一波,姑姑領死亡證明也變成新聞,媒體逼問葬儀業者,就連鄭捷父親的親筆委託信亦必須公諸於世,媒體一路追殺,而觀眾的口味也被養得愈來愈重。事實上,一般的你我,知道死刑犯伏法本就夠了,非要一天一天連續劇般推向高潮,在媒體上弄得像是鮮血祭典?
鄭捷判死,他罪無可赦。司法制度下,鄭捷是應該接受極刑。然而,這過程即使有需要對外界公開,卻不能淪為一場秀,更不是為了觀者稱快。
生命自有尊嚴,任何情況下都不該淪為工具。簡單說,剝奪一條生命不能是為了任何其他功能,不是為社會安定,也不是為了以儆效尤!法務部包括羅部長在內,在媒體上頻頻動作與發言,激揚起人們原始的嗜血快感,更貶損了生命的基本價值。
文當來源:蘋果即時/平路:五月血饅頭
【圖片為資料照】
文章全文如下:
多年前,魯迅寫過名為〈藥〉的小說,行刑後蘸血的饅頭看客爭搶,認為是祛病的良方。魯迅以這篇小說象徵當時社會無言的殘忍。
魯迅筆下的年代已經湮遠,但今日台灣,在我們法務部的公開聲明裡,鄭捷的死刑執行在這一刻也是祛病良方。法務部說得直白,這次的執行「維護社會秩序安定,保障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安全與福祉」。如同蘸血的饅頭有藥效有保庇,處決鄭捷是用來保障善良百姓的福祉。
不只有助社會治安,並讓羅部長成為正義化身,對電視台來說,收視率更衝高不少。尤其要歸功法務部配合媒體,在鏡頭前大灑狗血。包括高檢署的錢姓檢察官為觀眾詳實報導,死刑犯最後一餐的菜單,吃下多少份量,更解讀鄭捷的眼神以及口渴想喝水等臨刑細節,就連這位檢察官隨手寫的字條都墨寶般公諸於世。至於每一槍時隔多久更是巨細無遺,還原現場嗎?詳盡到不忍卒聽,包括「第二槍後,鄭捷的肺部冒泡」等等,這位檢察官真的有必要,形容的那般鮮活?
不只檢察官說太多,對著媒體,司麻醉的那位法醫也一人分飾多角,自敘她抓住最後分秒,在鄭捷呼痛的時候告以「被害人當時也很痛」,接著又敘述自己問鄭捷「想不想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等等,顯然兼任了神職人員,以為在聽犯人的最後告解?踰越的卻是醫護人員的本分。
以收視率著眼,最具戲劇張力的當然是善惡兩造的對決。為了實錄被害人家屬的反應,電視新聞進入私宅,一家接一家即時影音。「欣喜」、「心情愉悅」、「爽,就是爽」...,第一時間聽說兇手伏誅,被害人家屬理應有一些激烈反應,情緒性的字眼也是人情之常。問題是媒體趕在這時堵麥,SNG車連線直播,接著24小時輪番放送。果然,我們也在螢光幕上看見,被害人家屬除了感謝羅部長恩德,同時也不忘嗆鄭捷父母,「讓鄭捷父母知道失去兒子的痛」、「讓鄭捷父母好好教育另一個兒子」,這類針對性的語言,有必要在媒體上反覆出現?
此外,自稱見過鄭捷三回的教誨師與藝人在臉書上胡亂說,為什麼還發他們通告上談話節目,明知嚴重違反了(輔導界的)專業倫理,卻由著他們散佈更多謊言與歧見,是為了見證死刑犯的「魔性」?還是為讓這個新聞故事更有戲劇張力?
到了最近一波,姑姑領死亡證明也變成新聞,媒體逼問葬儀業者,就連鄭捷父親的親筆委託信亦必須公諸於世,媒體一路追殺,而觀眾的口味也被養得愈來愈重。事實上,一般的你我,知道死刑犯伏法本就夠了,非要一天一天連續劇般推向高潮,在媒體上弄得像是鮮血祭典?
鄭捷判死,他罪無可赦。司法制度下,鄭捷是應該接受極刑。然而,這過程即使有需要對外界公開,卻不能淪為一場秀,更不是為了觀者稱快。
生命自有尊嚴,任何情況下都不該淪為工具。簡單說,剝奪一條生命不能是為了任何其他功能,不是為社會安定,也不是為了以儆效尤!法務部包括羅部長在內,在媒體上頻頻動作與發言,激揚起人們原始的嗜血快感,更貶損了生命的基本價值。
文當來源:蘋果即時/平路:五月血饅頭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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