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將表決財劃法覆議案 卓榮泰提5大理由籲朝野重新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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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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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財劃法修正後大幅削減中央可運用財源,卻未併同檢討事權分配,且修正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與憲法意旨背道而馳,盼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支持政院所提覆議案。
行政院長卓榮泰11日於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報告時表示,立法院日前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大幅削減中央政府可運用的財源,卻未同步檢討事權分配,導致中央與地方財政結構失衡,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恐與憲法意旨相違背。行政院已正式提出覆議案,期望立法院能重新審視法案內容,尋求更完善的財政分配機制。
卓榮泰指出,回顧財劃法歷史,過去在精省前,中央、地方(含省政府)間的稅收分配比例約為60:40;精省後,省級政府的11%財源移入中央,使中央占比提高至75.4%。然而,最新修正的財劃法將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比例調回60:40,卻未同步檢討原屬省政府的事權,導致中央財源減少但仍需負擔相關業務,形成財政運作困境。
卓榮泰強調,根據114年度各稅預算案估算,新法將使中央政府減少約新台幣3753億元的經常性收入,對中央財政影響重大,恐將導致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此外,修正案規定中央政府不得減少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進一步限制中央財政調配能力,影響整體施政效率。
卓榮泰批評,修正案改變統籌分配稅款的方式,未能有效縮小地方財政落差,反而可能擴大城鄉發展差距,與財劃法立法本意及憲法第147條「地方經濟平衡發展」的精神相違背。他認為,財政資源的重新分配應審慎評估,避免因倉促修法而導致政策失衡,影響長遠發展。
卓榮泰表示,財劃法作為「財政的憲法」,任何變動都應審慎考量,並經過充分討論。他強調,政府應尋求中央與地方的最大共識,以確保財政制度長期穩健運作。他呼籲立法院透過覆議程序,重新檢討修正案內容,避免財政運作受到嚴重衝擊。
卓榮泰指出,回顧財劃法歷史,過去在精省前,中央、地方(含省政府)間的稅收分配比例約為60:40;精省後,省級政府的11%財源移入中央,使中央占比提高至75.4%。然而,最新修正的財劃法將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比例調回60:40,卻未同步檢討原屬省政府的事權,導致中央財源減少但仍需負擔相關業務,形成財政運作困境。
卓榮泰強調,根據114年度各稅預算案估算,新法將使中央政府減少約新台幣3753億元的經常性收入,對中央財政影響重大,恐將導致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此外,修正案規定中央政府不得減少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進一步限制中央財政調配能力,影響整體施政效率。
卓榮泰批評,修正案改變統籌分配稅款的方式,未能有效縮小地方財政落差,反而可能擴大城鄉發展差距,與財劃法立法本意及憲法第147條「地方經濟平衡發展」的精神相違背。他認為,財政資源的重新分配應審慎評估,避免因倉促修法而導致政策失衡,影響長遠發展。
卓榮泰表示,財劃法作為「財政的憲法」,任何變動都應審慎考量,並經過充分討論。他強調,政府應尋求中央與地方的最大共識,以確保財政制度長期穩健運作。他呼籲立法院透過覆議程序,重新檢討修正案內容,避免財政運作受到嚴重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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